雨燕直播,NBA直播,世界杯直播,足球直播,台球直播,体育直播,世界杯,欧洲杯,苏超直播,村BA直播,苏超联赛,村超,村超直播据了解,今年以来,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兴银行等银行上海分行分别与招商信诺、联太大都会、中德安联等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通过在银行营业场所内现场销售或通过电话呼叫中心联系客户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推销保险的服务模式。通过该模式,保险公司可利用银行丰富的信用卡用户资源开展保险推销,并直接从用户的信用卡账户中进行保费扣除;银行一方面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资源共享后的收益,另一方面还可借助保险业务宣传自家信用卡的多功能性,双方的合作可谓“双赢”。
其次是持卡人个人信息被泄露。消费者因办理信用卡向发卡银行提供给了个人信息,该银行有妥善保管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义务,如果要把消费者个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应得到消费者的同意和认可。不管是怎样的合作关系,发卡银行均不应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个人信息向保险公司披露。上海市消保委有关人士指出,通过电话方式推销保险较之现场推销模式,更让消费者难以辨别保险推销人的身份并评估其应具有的资质。一些保险推销电话自称是信用卡发卡行员工打来,但消费者实际上难以判断致电人的真正身份。
对于这种说法,上海市消保委认为,保险合同以消费者书面签名确认为宜。尽管依照《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客户在电话录音中的认可即可视作客户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多数消费者对此不了解,通常认为保险合同只有在自己签名后才会成立。另一方面,目前一些银行及保险机构向信用卡用户推销的保险险种多为意外险,一般都含有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款项。根据《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编辑:盛秀华)